长春考点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前14天健康监测表、承诺书
根据《【长春考点考生必填】关于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填写疫情防控相关附件的通知》,长春考点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前14天健康监测表、承诺书如下,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所有考生从考前14天起每日进行健康监测,监测时间为自距离参加考试当日前14天起,直至考试结束。如实填报纸质版《个人健康监测记录表》、《个人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监测表》、《承诺书》)。
附件1
个人健康监测记录表
类别 | 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 | |||||
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①是②否 | 28天内境外旅居史:①是②否 | 居住社区、村屯14天内是否发生疫情:①是②否 | 属于下列那种情形: ①确诊病例②无症状感染者③疑似病例④密切接触者⑤密接的密接⑥以上都不是 | 是否解除医学隔离观察:①是②否③不属于 | 是否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①阳性②阴性③未检测 | |
健康监测(自 月 日开始起) | ||||||
天数 | 日期 | 早体温 | 晚体温 | 是否有以下症状:①发热②乏力③咳嗽或打喷嚏④咽痛⑤黄痰⑥皮疹⑦结膜充血⑧都没有 | 如出现以上所列症状,是否排除疑似传染病①是②否(未出现以上所列症状的此栏空白 | |
1 | 月 日 | |||||
2 | 月 日 | |||||
3 | 月 日 | |||||
4 | 月 日 | |||||
5 | 月 日 | |||||
6 | 月 日 | |||||
7 | 月 日 | |||||
8 | 月 日 | |||||
9 | 月 日 | |||||
10 | 月 日 | |||||
11 | 月 日 | |||||
12 | 月 日 | |||||
13 | 月 日 | |||||
14 | 月 日 |
本人承诺:以上个人填报的信息属实,如有虚报、瞒报,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本人签字: 身份份证号: 联系电话:
附件2
个人健康承诺书
姓名: 性别: 单位: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是 □考生 □工作人员 (选择相应一项在□内划√)。我已了解本次考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呈报并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健康监测记录表中所记录的抵长前14天的体温和症状均属实。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流行病学调查,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1.考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是 □否
2.考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是 £否
3.考前14天内,所住社区是否曾有报告新冠肺炎病例? □是 □否
4.考前14天内,是否有以下症状?如有请在□内划√。
症状:□发热 □寒战 □干咳 □咳痰 □鼻塞 □流涕 □咽痛
□头痛 □乏力 □头晕 □胸闷 □胸痛 □气促 □恶心
□呼吸困难 □呕吐 □腹泻 □结膜充血 □腹痛 □其他症状
5.考前14天内,是否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区所在县区?
□是 □否
6.考前28天内,是否有境外旅居史? □是 □否
二、本人在首次入场前(已经 / 没有 )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日期: 月 日;报告日期: 月 日),检测结果为阴性。
三、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各项防疫安全要求,考试期间将自行做好防护工作,自觉配合体温测量。
四、本人在考试期间自觉遵守中华人共和国和长春市有关法律及传染病防控各项规定。
本人保证以上声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承诺不实、隐瞒病史和接触史、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 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